慈溪市创澜房产开发有限公司10%股权转让竞价公告
编号:CQ25011
经慈溪市国有资产管理中心审核批准,受慈溪市创诚开发建设有限公司委托,本中心将对慈溪市创澜房产开发有限公司10%股权进行公开网络竞价转让,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标的概况
慈溪市创澜房产开发有限公司由慈溪市创诚开发建设有限公司和慈溪市息壤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出资于2023年2月21日成立,法定代表人:许科文,注册资金为200万元,其中慈溪市创诚开发建设有限公司占股为85%,慈溪市息壤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占股为15%。本次竞价转让的是慈溪市创诚开发建设有限公司持有的10%的股权,转让底价为30万元,竞价保证金为6万元。
以2024年5月31日为基准日,经资产评估公司采用资产基础法评估,核定的公司总资产为1360099651.43元,总负债为1357133832.99元,净资产为2965818.44元。
本次股权转让为承债式转让,截至 2024 年5月31日标的公司总债务为1357133832.99元,标的成交后由竞得人承担10%的债务。
标的成交后,2024年6月至股权交割日上月的增减净资产以社会中介机构审计为准,经审计后增加或减少的净资产,由原产权持有人按原出资比例享有或承担。
本项目由慈溪海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评估,慈海博评报字[2024]1-034号。
二、竞价人资格要求:中国境内依法设立并存续的法人、非法人组织和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三、报名时间及方式
本次转让采用网络竞价方式进行(在互联网上,多次网络报价的方式进行公开竞价交易)。
网络报名时间:2025年2月6日上午9:00至2月8日下午4:30。
网络竞价网址为:慈溪市产权交易电子化平台https://47.97.163.111/。
四、竞价登记
有意参加的竞价人请于报名时限内先将竞价保证金通过银行卡、网银转账等方式足额一次性缴入本中心账户,随后进入网络按系统提示进行竞价登记。本中心开户银行:浙商银行宁波慈溪支行,账号:33200010123161,收款单位:慈溪市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保证金专户。本中心地址:慈溪市白沙路街道南二环东路1355号。
五、看样时间及联系方式:2025年1月24日(工作时间),13566606365岑先生。
六、网络竞价时间:2025年2月10日上午9:30。
七、竞价人须于竞价时限内登录网站进行竞价,逾期视作自动放弃竞价资格。
八、咨询电话
转让方:慈溪市创诚开发建设有限公司13566606365岑先生;
委托代理方:慈溪市产权交易中心:63917692许先生;
慈溪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交易监督电话:63032032。
标的详细信息及具体竞价规定可登录慈溪市产权交易电子化平台查阅。
慈溪市产权交易中心
2025年1月20日
慈溪市创澜房产开发有限公司10%股权转让须知
编号: CQ25011
经慈溪市国有资产管理中心审核批准,受慈溪市创诚开发建设有限公司委托,本中心将对慈溪市创澜房产开发有限公司10%股权进行公开网络竞价转让,现将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标的概况
慈溪市创澜房产开发有限公司由慈溪市创诚开发建设有限公司和慈溪市息壤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出资于2023年2月21日成立,法定代表人:许科文,注册资金为200万元,其中慈溪市创诚开发建设有限公司占股为85%,慈溪市息壤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占股为15%。本次竞价转让的是慈溪市创诚开发建设有限公司持有的慈溪市创澜房产开发有限公司10%的股权,转让底价为30万元,竞价保证金为6万元。
标的公司经营范围包括房地产开发经营;房地产经纪;住房租赁;本市范围内公共租赁住房的建设、租赁经营管理;非居住房地产租赁等内容,现主要从事慈白沙1202004#地块的开发经营。2024年1月15日取得房地产开发企业二级资质证书,有效期至2027年7月15日。主要资产包括位于慈溪市白沙路街道三洞桥村、后油车村,坎墩街道坎东村面积67837平方米的土地使用权。
以2024年5月31日为基准日,经资产评估公司采用资产基础法评估,核定的公司总资产为1360099651.43元,总负债为1357133832.99元,净资产为2965818.44元。
标的详细情况如下:
交易内容
标的名称
慈溪市创澜房产开发有限公司10%股权
转让底价
30万元
企业基本情况
所属行业
房地产业
公司类型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时间
2023年02月21日
住所
浙江省慈溪市白沙路街道顺昌大厦<4-1>室404
经营范围
房地产开发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房地产经纪;住房租赁;本市范围内公共租赁住房的建设、租赁经营管理;非居住房地产租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注册资本
200万元
法定代表人
许科文
企业人数
2人
是否导致转让标的企业的实际控制权发生转移
否
标的公司
股权结构
股东名称
出资金额(万元)
持有比例
慈溪市创诚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170
85%
慈溪市息壤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30
15%
主要财务指标(元)
以下财务数据出自:年度审计报告、财务报表
2023年度
营业收入
利润总额
净利润
/
-169.98
-169.98
资产总额
负债总额
所有者权益
10370324.03
9370494.01
999830.02
报表日期
营业收入
利润总额
净利润
2024.12
/
-14726339.62
-14726339.62
报表类型
资产总额
负债总额
所有者权益
月报
2150040546.15
2243608809.45
-93568263.3
情况说明
经慈溪海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评估,以2024年5月31日为基准日,经资产评估公司采用资产基础法评估,核定的公司总资产为1360099651.43元,总负债为1357133832.99元,净资产为2965818.44元。慈溪市创诚开发建设有限公司所持10%股权底价确定为30万元。
一般事项揭示
1、本次股权转让为承债式转让,截至 2024 年5月31日标的公司总债务为1357133832.99元,标的成交后由竞得人承担10%的债务,承债的款项须于合同签订之日起一个月内且在工商登记变更前缴入创澜公司基本账户。
2、标的转让后,各方按照“同股同权、对等投入、共享收益、共担风险”的原则共同对慈白沙1202004#地块进行项目合作开发。股东各方一致同意,本项目交付后即启动股权清算工作。根据清算后盈利情况,对剩余住宅、车位进行公证摇号分货(商业部分原股东方以单价16500/㎡自持)。分货完成后,受让方(或受让方指定的第三方)须将其分货持有的未售房源产权过户,同时完成股权退出。本项目股权清算工作原则上在交付后一年内完成。
3、标的成交后,2024年6月至股权交割日上月的增减净资产以社会中介机构审计为准,经审计后增加或减少的净资产,由原产权持有人按原出资比例享有或承担。
4、慈溪市息壤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放弃优先受让权。
产权转让行为的内部决策和批准情况
批准单位名称:慈溪市国有资产管理中心
批复文号:慈国资[2024]54号
批复主要内容:同意慈溪市创澜房产开发有限公司10%股权委托市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向社会公开转让。
本项目由慈溪海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评估,慈海博评报字[2024]1-034号。
二、竞价人资格要求:中国境内依法设立并存续的法人、非法人组织和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三、报名须知
1、本次转让采用网络竞价方式进行(在互联网上,多次网络报价的方式进行公开竞价交易)。
2、网络报名时间:2025年2月6日上午9:00至2月8日下午4:30。
3、网络竞价网址为:慈溪市产权交易电子化平台https://47.97.163.111/。
4、有意参加的竞价人请于报名时限内先将6万元竞价保证金通过银行卡、网银转账方式足额一次性缴入本中心账户,随后进入网络按系统提示进行竞价登记(竞价保证金以到账时间为准,竞价人缴纳保证金需考虑银行间转账时间)。本中心开户银行:浙商银行宁波慈溪支行,账号:33200010123161,收款单位:慈溪市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保证金专户。
5、竞价保证金到账后,竞价人可进入系统进行网络报名。
6、竞价人须认真阅读报名须知并按系统要求填写《竞价人登记表》。
7、系统会发送验证码到竞价人手机上,竞价人输入正确的验证码进入标的选择界面,选择需要竞价的标的点击确认。
8、系统会自动对比所选标的竞价保证金金额,如果竞价保证金金额大于等于所选标的金额,则提示报名成功。系统会发送竞价凭证(用户名及密码)到竞价人的手机号码上。反之,则报名不成功。
四、竞价须知
1、参与竞价活动的竞价人应提前熟悉竞价环境,尽量采用高带宽、高性能、安全的网络环境,并注意竞价凭证的安全,离开终端时应及时退出竞价系统。
2、竞价人报名成功后,凭竞价凭证(用户名及密码)在竞价截止时间内登录竞价系统,并仔细核对当前用户名。竞价人需认真阅读竞价须知并按系统要求进行确认,然后开始竞价。
3、竞价人在竞价过程中如果退出了竞价系统或关闭了报价页面,再次进入时必须重新登录竞价系统。
4、竞价交易的时间以竞价交易系统服务器的时间为准。
5、竞价报价和结算的货币为人民币,单位为万元。
6、本次网络竞价采用延时竞价方式,竞价人的报价一经确认提交并经网络交易服务器记录,系统即时公布竞价人报价,不得修改或撤回,竞价结束前,竞价人可多次报价。
7、本次竞价按照时间优先、价格优先及最高报价为竞得人的竞价原则。
8、取得竞价资格的竞价人可参与竞价,初次报价不得低于标的底价。报价以增价方式进行,每次加价幅度不得小于规定幅度1000元的整数倍。当竞价人的报价超过当前最高报价的两倍时,报价就不能提交,竞价人需调整加价幅度后重新提交。
9、网络交易竞价开始后,初次竞价时限为15分钟,当竞价人在最后2分钟内提交新的报价后,系统即从接受新的报价起重新计时,以后重新计时的竞价时限均为2分钟,如在竞价时限内无人报价,本次竞价结束,系统将自动显示本项目交易结束并发布成交结果公示。
10、原承租权人要取得优先购买权,必须在网络报名成功后将系统发送的用户名告知本中心。原承租人可以按当前显示的最高价报价,也可以增价报价。
11、报价一旦提交即认为是竞价人真实意思的表达。
12、竞价人应对其竞价凭证安全负责,任何使用竞价人竞价凭证(用户名及密码)登录慈溪市产权交易电子化平台的用户,在竞价平台的一切行为均视为该竞价人本人的行为,由竞价人负责。因竞价人原因导致信息泄露而造成的一切后果,本中心不承担任何责任。
13、竞价过程中,如遇网络系统发生故障,由本中心视具体情况作出中止或调整报名及竞价时间的决定。
14、采取中止竞价活动的,慈溪市产权交易中心将按照《企业国有产权交易操作规则》规定重新竞价。决定重新竞价的,在竞价平台发布相关公告,竞价人因不及时关注公告而未能及时参与竞价的,慈溪市产权交易中心不承担任何责任。
五、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慈溪市产权交易中心有权及时中止或终结竞价活动:
1、服务器硬件或软件等出现系统故障的;
2、起始价、加价幅度、竞价期结束时间等网上设置错误的;
3、包括但不限于标的权属不符、标的性状改变等原因而使竞价活动产生争议的;
4、其他法律、法规规定或管理部门认为需要中止或终结竞价活动的情形。
六、竞价保证金的处理
1、竞得人的竞价保证金可抵作成交价款。
2、其他未竞得的竞价保证金在竞价结束后三个工作日内,由本中心退还到原账户。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委托方有权取消竞得(价)人竞得(价)资格,其交纳的竞价保证金不予退还,由本中心直接划转至委托方指定账户。同时,本次交易项目作流标处理且导致项目流标的竞得(价)人不得参与该项目重新发布后的竞价:
(1)竞得人未能按规定日期签订《房地产产权转让合同》的,未能按规定日期足额支付成交价款、中介服务费的;
(2)竞价人相互串通,故意抬高或者压低标价,及对其他竞价人采取欺骗、威胁等非法手段的;
(3)竞价人提供虚假资料的。
4、因竞价保证金处置引起的纠纷,由交易各方当事人自行协商,协商不成的,当事人可直接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七、竞价人须遵守竞价要求,若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移交有关部门处理。
八、中介服务费收取标准
中介服务费按《慈溪市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产权交易项目服务收费标准》收取。收取基数:出让项目为项目成交价;出租及经营权租赁项目为所有年数的成交总价。
《慈溪市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产权交易项目服务收费标准》详见慈溪市产权交易电子化平台。
九、付款方式及时间:
成交价款:竞得人(以下称“受让方”)应于2025年2月17日付清全部成交价款并签订《股权转让合同》。
本次股权转让的产权交易中介服务费均由转让方承担。
以上价款均通过本中心账户交割。收款单位:慈溪市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开户银行:农行慈溪浒山支行,账号:39513001040008524。
十、股权变更登记
受让方应自合同签订及付清承债款项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自行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等相关手续,转让方应予以配合。
本中心对标的物用“公告”、“须知”等任何方式所作的介绍、说明及评价,仅供竞价人参考,不构成本中心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竞价人在竞价前应向本中心咨询、查阅相关资料,到现场亲自察看,还可向转让方提出质询,充分了解标的物之品质、缺陷、现状、界址等,竞价人一旦参与竞价,即表明已完全了解情况,并承诺遵守本竞价转让须知的相关规定,对其竞价行为自行承担责任。
慈溪市产权交易中心
2025年1月20日
合同格式
股 权 转 让 合 同
合同编号:CQ
本合同当事人
转让方(以下简称甲方):
主体资格证号:
注册住所:
企业类型:
法定代表人: 电 话:
受让方(以下简称乙方):
主体资格证号或身份证号:
法定住所:
法定代表人: 电 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企业国有资产交易监督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甲、乙双方遵循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订立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鉴于:
1、标的企业名称: 。
2、本合同均以人民币计算。
3、以 年 月 日为基准日,经资产评估,核定 总资产为 元,总负债为 元,净资产为 元。
4、标的成交后,不再进行期后审计和相关结算。
第一条 产权转让标的
第二条 甲乙双方的承诺
1、甲方向乙方承诺所转让的产权属真实、完整,没有隐匿下列事实:
(1)、执法机构查封资产的情形
(2)、权益、资产担保的情形;
(3)、资产隐匿的情形;
(4)、诉讼正在进行中的情形;
(5)、影响产权真实、完整的其他事实。
2、乙方向甲方承诺拥有完全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进行产权受让,无欺诈行为。
3、未经对方事先书面许可,任何一方不得泄露本合同中的内容。
第三条 转让方式、转让价格、价款及支付时间和方式
1、转让方式为: 方式。
2、转让价格:甲方将本合同第一条规定的转让标的以人民币(大写) 整;即:人民币¥ .00(以下简称“转让价款”)转让给乙方。
3、转让价款及支付时间和方式:
乙方应自签订本合同之日起 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全部价款,即:人民币(大写) 整;即人民币(小写)¥ .00。
第四条 工商登记的变更
乙方应自合同签订及付清承债款项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自行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等相关手续,甲方给予配合。
第五条 转让涉及的有关费用负担
产权交易中介服务费按《慈溪市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产权交易项目服务收费标准》收取。收取基数:出让项目为项目成交价;出租及经营权租赁项目为所有年数的成交总价。本次转让由甲方全部承担于签订本合同之日向产权交易中心付清。
第六条 双方约定事项
1、本次股权转让为承债式转让,截至 2024 年5月31日标的公司总债务为1357133832.99元,标的成交后由乙方承担10%的债务,承债的款项须于合同签订之日起一个月内且在工商登记变更前缴入创澜公司基本账户。
2、标的成交后,2024年6月至股权交割日上月的增减净资产以社会中介机构审计为准,经审计后增加或减少的净资产,由原产权持有人按原出资比例享有或承担。
3、标的完成转让后,各方按照“同股同权、对等投入、共享收益、共担风险”的原则共同对慈白沙1202004#地块进行项目合作开发。股东各方一致同意,本项目交付后即启动股权清算工作。根据清算后盈利情况,对剩余住宅、车位进行公证摇号分货(商业部分原股东方以单价16500/㎡自持)。分货完成后,乙方(或乙方指定的第三方)须将其分货持有的未售房源产权过户,同时完成股权退出。本项目股权清算工作原则上在交付后一年内完成。
第七条 争议的解决方式
甲乙双方之间发生争议的,在自行协商不成时,可依法向产权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八条 合同各方的违约责任
1、乙方如未能按规定日期签订合同,竞价保证金不予退还。
2、由于一方的过错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不能完全履行或被政府有关部门认定为无效时,由过错的一方承担违约责任,双方均有过错的,则由双方按责任大小承担各自相应的责任。
第九条 法律适用
本合同的适用和解释均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
第十条 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当事人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一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由于不可抗力或不可归责于双方的原因致使本合同的目的无法实现的。
2、另一方丧失实际履约能力的。
3、另一方在合同约定期限内没有履行合同或有其它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变更或解除本合同均应采用书面形式,并送相关主管部门备案。
第十条 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本合同生效后,双方对本合同内容的变更或补充应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并作为本合同的附件。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本合同及附件一式五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慈溪市产权交易中心一份,其它二份送达相关部门备案。
转让方(甲方) 受让方(乙方)
授权代表(签字) 授权代表(签字)
20 年 月 日 20 年 月 日
鉴证方:慈溪市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20 年 月 日
说明:本合同文本为示范文本,签订的合同(包括补充合同)不得违反公告或须知的相关规定。
地址:慈溪市白沙路街道南二环东路1355号 联系电话:0574-63013624
慈溪市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版权所有